“受害者有罪论”始终在生活中绑架着人们,多少人因为在受到侵害之后害怕世俗的批判而选择沉默寡言。更是有《房思琪初恋乐园》中的思琪因为不忍活在被老师QF的痛苦中而选择了给自己“洗脑”说自己是深爱老师的。
下文中的陈梅也同样经历着这般遭遇。
21岁的陈梅(化名)与其男友相恋4年,本是奔着结婚去的,可是男友却向她提出了分手并回了老家南京。男友走后,陈梅竟发现自己怀了男友的孩子,正是这个原因让她认为自己4年的青春不能就这么白白浪费掉,便只身前往了南京意欲挽回男友。
2008年,陈梅来到南京之后,陈梅便找了一份餐厅服务员的工作,想要慢慢的挽回男友的心。可男友听说她怀孕之后不仅没有因此回心转意,更是让她打掉这个孩子。当天晚上陈梅一个人躲在房间里哭,合租室友不忍她伤心就想要带她去酒吧放松放松心情,忘掉烦恼。

陈梅抵不过室友的极力邀约,便一同前往了市里最热闹的酒吧。从来没有来过这类娱乐场所的陈梅在刚一进酒吧门之后就后悔了,她内向的性格实在是不适合这里,但看到室友兴致高昂也不好意思说要走,便一个人坐在了角落里。
可远处的郭成亮一眼就看出了陈梅是第一次来这种地方,此刻他的眼神就像是一只狼看到了猎物一般,趁陈梅室友和其他人交谈甚欢的时候,郭成亮顺势就坐到了陈梅身边,而郭成亮最擅长于从关心其心理情况的角度攻破这类女生对外界设下的防线。
在他们的交谈中,郭成亮说自己是因为想要帮助人们解决问题用法律的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所以在大学读了法学,虽然毕了业后没有成为律师,但在成为健身教练后也没有忘记这份初心。
陈梅听到郭成亮对自己敞开心扉的说出了这些,也对郭成亮渐渐的放下了防备,便说出了自己来到南京的原因。可实际上,这些话都是郭成亮刻意编造的为的就是树立一个正义又让人放心的人设。

郭成亮知道现在时机已经“成熟”了,就往陈梅的杯子里倒酒还说“遇到这种事情就应该大醉一场!”又将倒好的酒举到了陈梅面前,陈梅也不想拂了郭成亮的面子,就喝下了第一杯酒。紧接着第二杯第三杯......
没多久,陈梅便醉了,郭成亮便提议说要送陈梅回出租屋;但郭成亮并没有送陈梅回家,而是将她带到了宾馆。进了房间之后,郭成亮开始动手动脚,陈梅迷迷糊糊中感觉有些异样,她想要推搡反抗,然而瘦弱的陈梅力气哪里抵得过一个健身教练郭成亮。
郭成亮见陈梅这般的不老实,便抬手朝陈梅挥了几个巴掌,而正是这几个巴掌让陈梅清醒了几分,她哭诉着说:“我已经怀孕了,求求你放过我吧!”即便如此,郭成亮依旧没有停下,他不断的采取暴力手段殴打陈梅,在陈梅失去最后反抗之力后将其QJ了。

自己的清白毁了,但陈梅却不敢报警,她对与男友复合还抱有一丝幻想,如果男友知道自己被QJ了恐怕更加不会同意与她复合了,抱着这样的心情她选择了当做什么都没发生。
可没想到,男友已经找了另一个女朋友,并让他从今往后再也不要来找她。听到这些话的陈梅知道他们之间的感情已经无法再挽回了,伤心之余她决定去把孩子给打掉,可自己刚开始工作,工资还没发下来,哪里有钱去做手术。
陈梅脑子一热,便决定去找郭成亮借钱,想着自己与郭成亮也算是有一夜的情分,郭成亮应该会借的。可没想到她去找郭成亮借钱,不但没有借到做手术的钱,还被郭成亮再一次的QJ了。这一次,郭成亮甚至还拍下了陈梅的L照并搜走了她的手机。
在陈梅的央求之下,郭成亮才给了陈梅500块钱,并逼迫她写下了两万元的欠条。并表示如果她敢报警,他就会把她的照片发给她的亲人、朋友......

陈梅后悔不已,一步错、步步错,现如今竟到了覆水难收的地步了;郭成亮还不死心,他不断的去找陈梅的麻烦,在他的威胁下,陈梅又写下了三张欠条,加起来一共欠了郭成亮11万。
为了让陈梅“还债”,郭成亮逼迫陈梅“卖”自己,在长期的心理以及生理摧残下,陈梅便变得如同行尸走肉了一般,有一次她实在是撑不住了,便放声大哭了起来,客人一时间不知所措,便开始询问。
陈梅向他大吐苦水,客人也很可怜她的遭遇,让她赶紧报警或者给家里面打个电话,在客人的劝说下,陈梅终于鼓起勇气给自己的父亲打了电话将一切都说了出来,远在老家的父亲得知女儿这几个月所受的非人遭遇,立马赶到南京报了警。

在警察的帮助下,陈梅重获了自由。而郭成亮便以涉嫌容留妇女卖淫罪被警察逮捕。容留妇女卖Y罪指的是以营利为目的,为妇女卖Y提供场所的行为。属于《刑法》中的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从陈梅的供述来看,郭成亮可能还涉嫌QJ罪。《刑法》第236条,QJ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XJ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Y女发生X关系的行为。
郭成亮采取暴力手段,并且强迫她签下了11万元的欠条,这种行为不仅仅违背了公序良俗,更是违法,等待郭成亮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对陈梅来讲,这将会是一次难以磨灭的遭遇,因为怀孕试图挽回男友而不敢报警,最终酿成了悲剧发生,但也希望她能够走出这段不敢回首的记忆。